1、从机构数量看,截至2015年底,全国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共计31122家,较2014年度增长9.82%,近3年年均增长11.92%;2、从营业收入看,全国检验检测服务业营业收入1799.98亿元,较上年增加10.37%,近3年年均增长13.45%,远高于全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水平;3、从吸纳就业看,全国检验检测服务业共吸纳就业人口共计945073人,较上年相比增长8.78%,近3年年均增长率10.36%,高于全国新增就业人口增幅。统计表明,在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检验检测服务业仍保持了高速发展,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作用持续上升,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平台,为国家“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战略目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公路桥梁的建设期间,其质量的好坏就非常重要,直接影响到以后的使用。宁波房屋鉴定为了进一步满足公路运输载重量迅猛发展的需要,保证公路桥梁可以安全地为公路运输服务,我们必须对桥梁工程各个环节的质量问题进行相应的检测与鉴定,而相关的公路桥梁检测技术也是值得我们讨论研究的。而桥梁检测工作是一项极其细致且复杂的工作,检测人员必须要加强自身检测理论知识的掌握,提高自身检测操作技能。只有这样才能为公路桥梁的检测工作提供切实可靠有效的数据,进而确保公路桥梁的安全使用。一、公路桥梁检测的科学意义路桥建设过程中,工程材料的自然缺陷、工程结构设计、宁波房屋鉴定建造和施工的失误难以避免,路桥建成之后,如何对路桥的实际品质进行鉴定是业主关心的问题。由于对路桥的质量目前尚缺乏严格系统的量化检验方法,致使一些劣质工程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轻则增加了日后的路桥维修保养成本,使国家和地方财政负担加重;重则会发生桥毁人亡的惨剧。所以加强公路桥梁检测对于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改善交通质量,以及促进经济发展都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1、建筑物整体平移、顶升、纠倾的设计与施工鉴定;2、建筑加层、室内空间改扩、托梁换柱的设计与施工鉴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运用建筑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筑工程相关的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鉴定报告中应注明所依据的规范名称及其编号,在鉴定报告中宜摘录规范的相关条文。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规范应当是基建过程中遵循的标准,是检测、鉴定工作的依据。鉴定标准,如:《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90)、《危险房屋鉴定标准》(CJ13—86)、《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等。鉴定报告应有利于确定经济责任和赔偿金额;工程质量鉴定应根据检测结果,评定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或根据规范评定建筑物的安全等级,然后提出相应的加固或处理建议。
在美国,政府参加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的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自己的检查人员;另一类是政府临时聘请或要求业主聘请的,属于政府认可的外部的专业人员。后一类监督检查人员直接参与每道重要工序和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由他们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对工程材料、制品质量的检验都由相对独立的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美国对工程质量检测企业并没有强制性的资质管理,企业获取资质的行为是为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更重要的是为企业的竞争力增加砝码。同时,美国政府规定施工承包商、中间监理(或咨询顾问公司)等机构不准设立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实行企业化管理,按经济合同向投资方收费。在德国,政府对工程质量检测企业无资质要求,对检测企业内执业人员个人的执业资格却有严格的要求,实施总量控制。德国政府规定,取得政府认定的质量监督检查工程师才有资格组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公司,每位质监工程师允许带8~10名工程师。整个柏林地区仅有40位质监工程师,而且要进行严格考试和高标准的从业经历审核,并实行总量控制,一般情况下,离开一名(或个人提出退出),才能再考核增补一名。德国政府规定,出了质量事故或设计、施工存在质量问题,质检人员在设计图纸审查、施工检查时未发现,首先是设计和施工单位负责,质检人员一般不承担责任,但影响到以后政府对他的监督工程的委托。由于质监工程师过错造成损失的,由其个人承担经济赔偿。一旦这些专业人士在工作中发生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或严重失误,都将终身取消执业资格。因此,这些专业人士亦十分珍惜自己的执业岗位,在工作中能尽职尽责,忠于职守。在法国,承担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的质量检查公司在营业前,必须取得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委员会审批颁发的证书,并每2~3年经发证机构复审一次。质量检查公司在接受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任务后,从工程的设计、施工招标阶段开始,直到工程竣工,最后提交工程质量评价报告送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法国的质检公司均配备完善的检测设备,以保证质量检验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比较在英国,政府对工程质量检测企业无资质要求,但对企业内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有着严格要求。政府质监人员由于工作失职,不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但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政府委托的私人质监公司人员则需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承包商、建筑设计师必须建立各自的质量保证体系,不能因为政府或私人质监公司的检查而放松自己的检查管理。政府及私人公司的检查不能代替承包商、建筑师自己的检查,设计建筑师、承包商应承担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