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某一道工序所完成的工程实物,被后一工序形成的工程实物所隐蔽,而且不可以逆向作业的那部分工程。例如,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中,钢筋为混凝土所覆盖,前者即为隐蔽工程。 由于隐蔽工程被后续工序隐蔽后,其施工质量就很难检验及认定。如果不去认真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工作,便容易给工程留下隐患。所以,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除了要做好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外,还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实施监理的工程为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接受政府监督和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保证。 按照2013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经修改后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要求,贵州检测承包人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

大直径桩测试中的一个小技巧。由于浅部小缺陷局部三维效应和表面波影响,在测试大直径灌注桩时,无论使用速度计还是加速度计均难以避免振荡现象发生,而且不同安装和测试地点间获得的信号往往一致性较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怎样得到理想的反映桩身实际情况的非振荡信号呢?有专家提供了一套非常合乎情理的简易办法──“信号平均”。固定传感器和激振方式,在桩头不同部位(应有代表性)进行敲击测试,将各次测试信号进行平均(6-12次),一般来说,平均结果可以消去浅部干扰、三维效应和表面波效应,为较理想的信号,应以其为主要分析对象。改变安装地点,重复上述步骤,比较测试结果。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浅谈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工作中须注意的问题!(1)司法鉴定时效问题目前的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是以现状为准去评判工程质量,而工程质量有部分是随着时间而变化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也就是说现状评判不合格不能代表当时施工时不合格,因此有时无法去推断工程施工时的质量情况。权宜之计是,根据保修期进行判定,即若工程质量在保修期内的出现了工程质量问题,就可以按照工程质量施工验收标准进行判定,而不用考虑时间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目前我国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约定有两个方面:一是双方约定正常使用年限;若没有约定,则根据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规定。(2)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与施工质量验收不同施工质量验收属于过程检验,施工过程中随时进行检验批的抽样验收,对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质量做出整体评定结论;而司法鉴定属于现状检验,无法对施工过程进行鉴定。受检验批抽样比例和检测手段的限制,相当多的检验项目事后无法进行复查。因此鉴定时,应让委托方明确鉴定事项,针对检测手段不能达到的检测。

检测方法与讨论高应变法是利用重锤冲击桩顶,使桩身产生动位移,桩周岩土阻力充分发挥。实测桩顶部的速度和力时程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适用于检测基桩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此方法物理意义明确,检测准确度相对较高;但目前受检测人员水平和桩土相互作用模型等问题的影响,该方法仍有较大的局限性,尚不能完全代替静载荷试验而作为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的设计依据。低应变法是利用一维波动理论和振动理论为基础对桩顶施加低能量的瞬态或稳态激振,使桩在弹性范围内做弹性振动,并由此产生应力波纵向传播,通过实测桩顶加速度或速度时域曲线,判定桩身缺陷的程度及位置。该方法测试设备简单轻便,检测速度快、成本低,是基桩质量完整性普查的良好手段。钻芯法:适用于检测混凝土灌注桩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和桩身完整性,判定或鉴别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由于大直钻孔灌注桩的设计荷载一般较大,用静力试桩法有许多困难,所以常用地质钻机在桩身上沿长度方向钻取芯样,通过对芯样的观察和测试确定桩的质量。

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西藏室内环境检测提升检查标准化水平,住建部近体制定并发布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除此之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建质[2012]86号)同时废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一、为有效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科学评价质量安全管理现状,推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施工图审查、第三方监测、检测等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相关责任,提升检查工作标准化水平,制定本指南。二、本指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三、本指南主要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以及施工图审查、第三方监测、检测等单位开展质量安全自查工作。也可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对各参建单位实施履约管理及评价等工作,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四、本指南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质量检测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等8个方面的检查评分表组成。五、 检查评分表主要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标准分数、扣减分数、实得分数、合计分数、评价意见等内容。六、 检查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检查评分表满分为100分,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二)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不出现负值,各检查项目扣减分数不超过该项标准分数。(三)如遇有缺项,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分:(四)多人对同一工程项目检查时,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七、西藏室内环境检测检查评定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一)合计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评定为优良;(二)合计得分在70分(含70分)至80分,评定为合格(三)合计得分不足70分,评定为不合格。八、 受检单位存在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资质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九、检查评定等级为不合格时,受检(自检)单位必须限期整改为合格。十、 检查发现有质量安全隐患的,受检(自检)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十一、 本指南应当与相关标准规范配套使用。从发布如此全面的文件中小编可以看出住建部对于做好该工作的决心。各类检查项目的细致罗列和说明不仅能更好的指导企业提升工程质量,也让检查工作更加有据可依,在进一步加强可操作性的同时,也杜绝了检查者和被检查者的浑水摸鱼。

在美国,政府参加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的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自己的检查人员;另一类是政府临时聘请或要求业主聘请的,属于政府认可的外部的专业人员。后一类监督检查人员直接参与每道重要工序和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由他们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对工程材料、制品质量的检验都由相对独立的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美国对工程质量检测企业并没有强制性的资质管理,企业获取资质的行为是为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更重要的是为企业的竞争力增加砝码。同时,美国政府规定施工承包商、中间监理(或咨询顾问公司)等机构不准设立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实行企业化管理,按经济合同向投资方收费。在德国,政府对工程质量检测企业无资质要求,对检测企业内执业人员个人的执业资格却有严格的要求,实施总量控制。德国政府规定,取得政府认定的质量监督检查工程师才有资格组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公司,每位质监工程师允许带8~10名工程师。整个柏林地区仅有40位质监工程师,而且要进行严格考试和高标准的从业经历审核,并实行总量控制,一般情况下,离开一名(或个人提出退出),才能再考核增补一名。德国政府规定,出了质量事故或设计、施工存在质量问题,质检人员在设计图纸审查、施工检查时未发现,首先是设计和施工单位负责,质检人员一般不承担责任,但影响到以后政府对他的监督工程的委托。由于质监工程师过错造成损失的,由其个人承担经济赔偿。一旦这些专业人士在工作中发生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或严重失误,都将终身取消执业资格。因此,这些专业人士亦十分珍惜自己的执业岗位,在工作中能尽职尽责,忠于职守。在法国,承担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的质量检查公司在营业前,必须取得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委员会审批颁发的证书,并每2~3年经发证机构复审一次。质量检查公司在接受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任务后,从工程的设计、施工招标阶段开始,直到工程竣工,最后提交工程质量评价报告送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法国的质检公司均配备完善的检测设备,以保证质量检验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比较在英国,政府对工程质量检测企业无资质要求,但对企业内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有着严格要求。政府质监人员由于工作失职,不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但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政府委托的私人质监公司人员则需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承包商、建筑设计师必须建立各自的质量保证体系,不能因为政府或私人质监公司的检查而放松自己的检查管理。政府及私人公司的检查不能代替承包商、建筑师自己的检查,设计建筑师、承包商应承担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