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浅谈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工作中须注意的问题!(1)司法鉴定时效问题目前的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是以现状为准去评判工程质量,而工程质量有部分是随着时间而变化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也就是说现状评判不合格不能代表当时施工时不合格,因此有时无法去推断工程施工时的质量情况。权宜之计是,根据保修期进行判定,即若工程质量在保修期内的出现了工程质量问题,就可以按照工程质量施工验收标准进行判定,而不用考虑时间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目前我国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约定有两个方面:一是双方约定正常使用年限;若没有约定,则根据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规定。(2)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与施工质量验收不同施工质量验收属于过程检验,施工过程中随时进行检验批的抽样验收,对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质量做出整体评定结论;而司法鉴定属于现状检验,无法对施工过程进行鉴定。受检验批抽样比例和检测手段的限制,相当多的检验项目事后无法进行复查。因此鉴定时,应让委托方明确鉴定事项,针对检测手段不能达到的检测。
我国传统的“无损检测”技术(1)中医靠“望、闻、问、切”诊病,其中的切即切脉、按脉———由感触到患者的脉搏来判断疾病的种类、所在和轻重,而“望”就是目视观察。显然“望”“闻”和“切”即是我国古老的“无损检测”,因在《黄帝内经》中已有此等记载,更不用说司马迁著《史记》中的(战国人)《传》了。(2)东汉顺帝阳嘉无年(公元132年)太史令张衡(河南南阳西鄂人,公元78-139年)发明“候风地动仪”———世界早的地震仪。《后汉书》载:“……尝一龙机发,而地不觉动,京师学者咸怪其无徵,后数日驿至,果地震陇西,于是皆服之。”这是我国早用仪器进行的无损检测。(3)唐朝杜佑(公元731-812年)所撰《通典》《拒守法》中载“地听:于城内八方穿井各深二丈,以新甖(小口大腹之盛酒瓦器)用薄皮裹口如鼓,使聪耳者于井中,讬甖而听,则去城五百步内悉知之。”贵州检测从而防备敌方(特别是骑兵)的突然袭击。说明我国唐朝天宝年(公元742-755年)前早已掌握此项技术。(4)根据硬物敲击木材、石料、墙壁等发出的声音来判断它们质地的优劣———有无空腔,破裂等缺陷。历。
哪些房屋应进行抗震鉴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已经建成的下列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①重大建设工程; ②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③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 ④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⑤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建设工程。
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收房时常遇到的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预售商品房在签合同时不能看到房屋,购房者往往是在交付使用时甚至入住一段时间后才发现,那么国家规定的质量检测标准有哪些?面对这些质量问题该怎么办?南京管道非开挖修复一、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从总体上分,房屋质量问题大致有三类: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问题。(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是指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无法通过验收导致不能交付或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南京管道非开挖修复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二)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如何判断严重影响正常居住,法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不影响正常居住,那么就属于一般质量问题,可要求。
现场和有关资料的调查,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收集被检测建筑结构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记录、施工验收和工程地质勘察等资料;2调查被检测建筑结构现状缺陷,环境条件,使用期间的加固与维修情况和用途与荷载等变更情况;3向有关人员进行调查;4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检测目的和具体要求,并了解是否已进行过检测。建筑结构的检测应有完备的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应征求委托方的意见,并应经过审定。建筑结构的检测方案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概况,主要包括结构类型、建筑面积、总层数、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建造年代等;2目的或委托方的检测要求;3检测依据,主要包括检测所依据的标准及有关的技术资料等;4检测项目和选用的检测方法以及检测的数量;5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情况;6检测工作进度计划;7所需要的配合工作;8检测中的安全措施;9检测中的环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