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对“湿渍面积”与“总防水面积”的比例作了规定。按防水等级2级设防的房屋建筑地下室,单个湿渍的面积不大于0.1㎡,任意100㎡防水面积上的湿渍不超过1处。 ②湿渍的现象:湿渍主要是由混凝土密实度差异造成毛细现象或有混凝土容许裂缝产生,在混凝土表面肉眼可见的“明显色泽变化的潮湿斑”。一般在人工通风条件下可消失,即蒸发量大于渗入量状态。 ③湿渍的方法:检查人员用干手触摸湿斑,无水分浸润感觉。用吸墨纸或报纸贴附,纸不变颜色。检查时,要用粉笔构画出湿渍的范围,然后用钢尺测量高度和宽度,计算面积,标示在“展开图”上。 ④渗水的现象:渗水是由于混凝土密实度差异或混凝土有害裂缝(宽度大于0.2mm)而产生的地下水连续渗入混凝土结构,在背水的混凝土墙壁表面肉眼可观察到明显的流挂水膜范围,在加强人工通风的条件下也不会消失,即渗入量大于蒸发量的状态。 ⑤渗水的检验方法:检查人员用干手触摸可感觉到水分浸润,手上会沾有水分。用吸墨纸或报纸贴附,纸会浸润变颜色。检查时,要用粉笔勾画出渗水范围,然后用钢尺测。
1.工程质量检测现浇混凝土质量验收主控项目(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频道整理水处理构筑物施工质量) (1)现浇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细骨料、粗骨料、外加剂等原材料的产品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每批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及各项性能检验报告应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2)混凝土配合比应满足施工和设计要求; (3)结构混凝土的强度、抗渗和抗冻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试块的留置及质量经评定应符合规范规定;(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频道整理水处理构筑物施工质量) (4)混凝土结构应外光内实;施工缝后浇带部位应表面密实,无冷缝、蜂窝、露筋现象,否则应修理补强; (5)拆模时的混凝土结构强度应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2.混凝土结构水处理构筑物质量验收主控项目(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频道整理水处理构筑物施工质量) (1)水处理构筑物结构类型、结构尺寸以及预埋件、预留孔洞、止水带等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2)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抗渗、抗冻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3)混凝土结构外观无严重质量缺陷; (4)工程质量检测构筑物外壁不得渗水。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重要性1.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保证好的质量。在建设过程中,贵州检测检测工作的执行就可以很好的控制原材料,半成品以及成品的质量。质量的成功完工是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因此,质量的成功就要求我们通过检查试验的具体数据来确定的,每一套工序的质量最后都是通过试验的具体数据来做出决断。2.工程进度也得到了极好的保障。试验检测工作的力度到了,自然而然的就会促进整个工程的快速进行,换句话说,就是只要严格抓紧试验检测工作,整个工程的进度也会大幅度提升。这就是一个督促的过程。假如在进行施工建设的前期,各道工序的标准要求都成功达到,相应的工程就会按期甚至是提早完成任务工程。这对于我们的公路建筑工程今后的发展是很有帮助的。在当下竞争如此激烈的环境下,提高了速度就是制胜的一大重要法宝。速度的提升就可以很明显的在企业中拔得头筹。3.资料的完整性就可以得到保障。在公路的施工建设中。我们都知道,工程的项目极多,复杂多样。试验的记录结果自然就多。为了保证资料的完整度,在施工前的质量检测工作时,就应该把数据项目都详细的处理清楚。做到数据记录结果准确无误,清晰明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为你介绍基坑工程安全施工质量检查包括哪些1、基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原材料表观质量; (2)围护结构施工质量; (3)现场施工场地布置; (4)土方开挖及地下结构施工工况; (5)降水、排水质量; (6)回填土质量; (7)其他需要检查质量的内容。2、长沙房屋鉴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告诉你围护结构施工质量检查:应包括施工过程中原材料质量检查和施工过程检查、施工完成后的检查;施工过程应主要检查施工机械的性能、施工工艺及施工参数的合理性,施工完成后的质量检查应按相关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主要内容及方法应符合表10.2.2的规定。 3、当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设置封闭的截水帷幕时,开挖前应通过坑内预降水措施检查帷幕截水效果。 4、施工现场平面、竖向布置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出土坡道、出土口位置; (2)堆载位置及堆载大小; (3)重车行驶区域; (4)大型施工机械停靠点; (5)塔吊位置。 5、长沙房屋鉴定土方开挖及地下结构施工工况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工况的基坑开挖深度; (2)坑内各部位土方。
工程质量检测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某一道工序所完成的工程实物,被后一工序形成的工程实物所隐蔽,而且不可以逆向作业的那部分工程。例如,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中,钢筋为混凝土所覆盖,前者即为隐蔽工程。 由于隐蔽工程被后续工序隐蔽后,其施工质量就很难检验及认定。如果不去认真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工作,便容易给工程留下隐患。所以,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除了要做好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外,还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实施监理的工程为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接受政府监督和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保证。 按照2013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经修改后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要求,承包人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