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是四川房屋鉴定指在施工过程中某一道工序所完成的工程实物,被后一工序形成的工程实物所隐蔽,而且不可以逆向作业的那部分工程。例如,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中,钢筋为混凝土所覆盖,前者即为隐蔽工程。 由于隐蔽工程被后续工序隐蔽后,其施工质量就很难检验及认定。如果不去认真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工作,便容易给工程留下隐患。所以,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除了要做好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外,还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实施监理的工程为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接受政府监督和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保证。 按照2013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经修改后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要求,贵州检测承包人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四川房屋鉴定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
现代生活中,高层建筑和身处危险的地势的桥梁等建筑物与日俱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物的变形是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和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保证,因此建筑物静态变形检测是一份十分重要的工作,监测的技术和手段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光电监测技术(1)角度交会法角度交汇法产生误差的主要是测角误差m,交会角γ以及两个测站观测角三个因素造成的,其中还和α、β及测站基线(I)有关。因此,变形观测使用的经纬仪,测角精度越高越好,一般应在士1°以上,如使用型号为J,T3等精密经纬仪;观测前要注意交会角度大小的控制,一般当m,D一定,交会角y=90°时,位移值误差小。
现场和有关资料的调查,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收集被检测建筑结构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记录、施工验收和工程地质勘察等资料;2调查被检测建筑结构现状缺陷,环境条件,使用期间的加固与维修情况和用途与荷载等变更情况;3向有关人员进行调查;4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检测目的和具体要求,并了解是否已进行过检测。建筑结构的检测应有完备的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应征求委托方的意见,并应经过审定。建筑结构的检测方案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概况,主要包括结构类型、建筑面积、总层数、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建造年代等;2目的或委托方的检测要求;3检测依据,主要包括检测所依据的标准及有关的技术资料等;4检测项目和选用的检测方法以及检测的数量;5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情况;6检测工作进度计划;7所需要的配合工作;8检测中的安全措施;9检测中的环保措施。
工程质量检测检测尺为可展式结构,合拢长1米,展开长2米。用于1米检测时,推下仪表盖。活动销推键向上推,将检测尺左侧面靠紧被测面,(注意:握尺要垂直,观察红色活动销外露3-5毫米,摆动灵活即可。)待指针自行摆动停止时,直读指针所指刻度下行刻度数值,此数值即被测面1米垂直度偏差,每格为1毫米。2米检测时,将检测尺展开后锁紧连接扣,检测方法同上,直读指针所指上行刻度数值,此数值即被测面2米垂直度偏差,每格为1毫米。如被测面不平整,可用右侧上下靠脚(中间靠脚旋出不要)检测。1.1工程质量检测墙面垂直度检测手持2m检测尺中心,位于同自己腰高的墙面上,但是,如果墙下面的勒脚或饰面未做到底时,应将其往上延伸相同的高度。(砖砌体、混凝土剪力墙、框架柱等结构工程的垂直度检测方法同上)。当墙面高度不足2m时,可用1m长检测尺检测。但是,应按刻度仪表显示规定读数,即使用2m检测尺时,取上面的读数;使用1m检测尺时,取下面的读数。对于高级饰面工程的阴阳角的垂直度也要进行检测。检测阳角时,要求检测尺离开阳角的距离不大于50㎜;检测阴角时,。
①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对“湿渍面积”与“总防水面积”的比例作了规定。按防水等级2级设防的房屋建筑地下室,单个湿渍的面积不大于0.1㎡,任意100㎡防水面积上的湿渍不超过1处。 ②湿渍的现象:湿渍主要是由混凝土密实度差异造成毛细现象或有混凝土容许裂缝产生,在混凝土表面肉眼可见的“明显色泽变化的潮湿斑”。一般在人工通风条件下可消失,即蒸发量大于渗入量状态。 ③湿渍的方法:检查人员用干手触摸湿斑,无水分浸润感觉。用吸墨纸或报纸贴附,纸不变颜色。检查时,要用粉笔构画出湿渍的范围,然后用钢尺测量高度和宽度,计算面积,标示在“展开图”上。 ④渗水的现象:渗水是由于混凝土密实度差异或混凝土有害裂缝(宽度大于0.2mm)而产生的地下水连续渗入混凝土结构,在背水的混凝土墙壁表面肉眼可观察到明显的流挂水膜范围,在加强人工通风的条件下也不会消失,即渗入量大于蒸发量的状态。 ⑤渗水的检验方法:检查人员用干手触摸可感觉到水分浸润,手上会沾有水分。用吸墨纸或报纸贴附,纸会浸润变颜色。检查时,要用粉笔勾画出渗水范围,然后用钢尺测。
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收房时常遇到的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预售商品房在签合同时不能看到房屋,购房者往往是在交付使用时甚至入住一段时间后才发现,那么国家规定的质量检测标准有哪些?面对这些质量问题该怎么办?一、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从总体上分,房屋质量问题大致有三类: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问题。(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是指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无法通过验收导致不能交付或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二)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如何判断严重影响正常居住,法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不影响正常居住,那么就属于一般质量问题,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