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某一道工序所完成的工程实物,被后一工序形成的工程实物所隐蔽,而且不可以逆向作业的那部分工程。例如,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中,钢筋为混凝土所覆盖,前者即为隐蔽工程。 由于隐蔽工程被后续工序隐蔽后,其施工质量就很难检验及认定。如果不去认真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工作,便容易给工程留下隐患。所以,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除了要做好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外,还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实施监理的工程为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接受政府监督和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保证。 按照2013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经修改后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要求,贵州检测承包人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
工程质量检测制度有哪些内容?一、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细则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现场质量工程师负责工序的检查,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验收,工程检查,报验和监理签证工作,组织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把工程质量控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1、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审核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认真详细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错误及必要的设计变更,应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提出。2、施工测量放线,放线实行“双检”制,大中型建筑工程由公司、项目部双检,一般工程由经理部采用不同人或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测量记录要规范,字迹工整清晰,主测人员要签字。3、水泥、钢筋、砂石料等各种原材料进场,应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质量不合格或质量合格证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凭证不全者,不得进场。4、原材料应按指定地点设置,经试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5、对施工中的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必须事先编制详细的。
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提升检查标准化水平,住建部近体制定并发布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除此之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建质[2012]86号)同时废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一、为有效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科学评价质量安全管理现状,推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施工图审查、第三方监测、检测等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相关责任,提升检查工作标准化水平,制定本指南。二、本指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三、本指南主要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以及施工图审查、第三方监测、检测等单位开展质量安全自查工作。也可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对各参建单位实施履约管理及评价等工作,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四、本指南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质量检测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等8个方面的检查评分表组成。五、 检查评分表主要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标准分数、扣减分数、实得分数、合计分数、评价意见等内容。六、 检查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检查评分表满分为100分,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二)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不出现负值,各检查项目扣减分数不超过该项标准分数。(三)如遇有缺项,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分:(四)多人对同一工程项目检查时,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七、检查评定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一)合计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评定为优良;(二)合计得分在70分(含70分)至80分,评定为合格(三)合计得分不足70分,评定为不合格。八、 受检单位存在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资质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九、检查评定等级为不合格时,受检(自检)单位必须限期整改为合格。十、 检查发现有质量安全隐患的,受检(自检)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十一、 本指南应当与相关标准规范配套使用。从发布如此全面的文件中小编可以看出住建部对于做好该工作的决心。各类检查项目的细致罗列和说明不仅能更好的指导企业提升工程质量,也让检查工作更加有据可依,在进一步加强可操作性的同时,也杜绝了检查者和被检查者的浑水摸鱼。
现场和有关资料的调查,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收集被检测建筑结构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记录、施工验收和工程地质勘察等资料;2调查被检测建筑结构现状缺陷,环境条件,使用期间的加固与维修情况和用途与荷载等变更情况;3向有关人员进行调查;4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检测目的和具体要求,并了解是否已进行过检测。建筑结构的检测应有完备的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应征求委托方的意见,并应经过审定。建筑结构的检测方案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概况,主要包括结构类型、建筑面积、总层数、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建造年代等;2目的或委托方的检测要求;3检测依据,主要包括检测所依据的标准及有关的技术资料等;4检测项目和选用的检测方法以及检测的数量;5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情况;6检测工作进度计划;7所需要的配合工作;8检测中的安全措施;9检测中的环保措施。